24小时供气热线
纪检监督电话 (工作期间)
纪检监督邮箱
通气点火
1、非居民客户
包括集体居民客户楼盘,客户图纸要求安装报警、送排风等配套设施,由燃气施工单位申请开通。
2、居民客户
其办理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:
(1) 用户请登录网上营业厅或拨打24小时供气服务热线“028-83080697”处理或物管处进行登记,登记时注明姓名、联系方式、地址;
(2)涉及改造的请客户提供改造协议及交费清单;
温馨提示:
1、申请通气前,请您确认灶具、热水器与连接软管是否安装到位;
2、连接软管由用户自己购买并安装好(此软管不能穿墙)。
3、软管连接长度低于2米但需穿墙,或超过2米低于3.5米,可通过网厅/028-83080697热线改造业务委托燃气公司安装不锈钢金属波纹管;若长度超过3.5米,可通过网厅/028-83080697热线改造业务委托燃气公司进行管道改造。
4、铠装/不锈钢波纹软管安装要求穿橱柜台面、隔断须预留30毫米孔洞。如果您能提前找人按照标准开好孔,这样安装、通气过程将更加快捷。若委托燃气公司联系开孔人员,开孔人员将收取开孔费用。
5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12-2013《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》第4.2.1条“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、起居室等隔开”,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028-2006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》、《住宅设计规范》(GB 50096-2011)均有相关要求:“燃气设备严禁设置在卧室内;户内燃气灶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厨房、阳台内;燃气热水器等燃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厨房、阳台或其他非居住房间。”开放式厨房不具备通气条件,具体内容详见: 开放式厨房相关规定